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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3年光明区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略))相关规定,现启动(略)2023年(略)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资助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略)2023年度重点经贸会展活动(附件1)。
二、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2日18:00(注:(略)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24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略)企业服务门户(https://(略))在线填报申请书。请申请单位:(略)
(二)提交纸质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略)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略)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略)
业务咨询:(略)1、(略)
线上咨询:QQ群(略)(略)展会资助受理群)。
技术支持电话:(略),QQ:(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略)
(二)(略)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略)鼓励举办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略)
(三)申报项目满足(略)多项政策(包括(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由申报单位:(略)
(四)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我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略)
特此通知。
(略)(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略)2023年重点经贸会展活动计划.xlsx附件2:2023年(略)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wps附件3:2023(略)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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