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
(略)
我单位:
(略)
一、采购内容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略)
2.报价包括为完成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咨询服务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
(略)
4.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
(略)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3.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略)(略).cn/
(略)页截图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四、质量要求:提供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报告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略)。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
(略)”(以下简称“
(略)”)(https://
(略))按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时00分至2024年5月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4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略)”,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
(略)”
(略)页截图;(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略)页截图;(4)
(略)(略)页截图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
(略)
九、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
(略)
十、联系方式:
(略)
询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
(略)运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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