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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大营分水口供水能力研究及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HNHYDY2024-1)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大营分水口供水能力研究及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专项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大营分水口门供水量及供水过程拟定;2)大营分水口新增供水量后中线一期总干渠水面线复核;3)大营分水口工程规模研究;4)供水方案变化对中线运行调度的影响分析;5)大营分水口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方城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编制;6)大营分水口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方城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大营分水口供水能力研究及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专项设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大营分水口供水能力研究及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专项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略)
3、采购内容:1)大营分水口门供水量及供水过程拟定;2)大营分水口新增供水量后中线一期总干渠水面线复核;3)大营分水口工程规模研究;4)供水方案变化对中线运行调度的影响分析;5)大营分水口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方城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编制;6)大营分水口配套工程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方城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等;4、预算总金额:160万元;(其中(略)大营分水口新增供水量后中线一期总干渠水面线复核及影响分析预算100万元;(略)南水北调中线大营分水口启用配套工程设计预算60万元);5、服务期限:3个月;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略)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略)
3、方式:(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五、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本次中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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