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及独立报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略):2024ZHW0229)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
(略)
一、★
(略)
货物名称:
(略)
(略)
数量
单位:
(略)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浙江浙安TZL30
720
盒
38,410
2
独立式烟感
无
10
个
3
独立式温感
无
10
个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略)
货物名称:
(略)
招标技术要求
1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1.1外观识别。产品表面及包装上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
1.2资质识别。每个消防产品上有消防产品的3C认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统一使用认证、认可标志,产品认证:GB21976.7-2012。
1.3网上查询。
(略),
(略)站上备案的产品。
1.4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防护时间≥30min
吸气阻力≤800pa
呼气阻力≤300pa
防护对象:一氧化碳(CO)、毒烟、毒雾
滤烟效率≥95%
有效期:3年
滤毒罐罐塞:用柔软橡胶制造(拒绝纸质封条)。
2
独立式烟感
工作电压:DC3V
静态电流:<8uA
音量等级:80dB
工作温度:-10℃~+50℃
输出形式:声光报警
探测范围:40平方米
安装位置:天花板顶部
3
独立式温感
供电电源:9V
音量等级:≥80dB
报警温度:57℃~62℃
相对湿度:≤95%RH(40℃±2℃)
工作温度:-10℃~+50℃
输出形式:声光报警
安装位置:天花板顶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略)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
(略)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交货期:自接到订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
(略)
交货要求:中标人交货产品需为原厂生产产品,且为近1个月内生产的全新未拆封设备。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41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采购人:
(略)
(三)付款方式:
(略)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
(略)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略)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
(略)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货物全新,数量与参数符合,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扫描器材二维码标签实测为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4)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免费全保保修期半年(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2、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进行全免费更换。若中标人未能在24小时内进行全免费更换,中标人应向采购人:
(略)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约的,采购人:
(略)
2、中标人违反约定的,采购人:
(略)
(1)采购人:
(略)
(2)采购人:
(略)
(3)采购人:
(略)
(八)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
(略)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
(略)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略)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略)
2024年4月7日,
(略)。(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略)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
(略)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报价表_4.docx
附件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_5.docx
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_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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