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知识产
(略)建设,集中展
(略)知识产权工作在落实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中的亮点和成效,发挥榜样力量,营造全社会关注知识产权的氛围,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
(略)2023年度知识产权大事件”,评选结果将于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公布。请各单位:
(略)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聚焦2023年度
(略)各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事迹、突出成绩、代表举措和典型案例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方面的重大举措及服务企业的先进措施和先进做法等;
(二)法院、公安、检察院、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三)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和管理方面的精彩事迹和突出成绩;
(四)社会团体、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略)
(五)其他符合推选条件的内容。
二、评选意义
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凸显事件影响力,以达到以下效果:
(一)营造全社会关注知识产权的氛围,发挥榜样力量,达到普及宣传的目的;
(二)为企
(略)民及时了解政府知识产权重要举措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先进事迹创造条件;
(三)全面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意识。
(四)发挥典型案件作用,对侵权行为起到强烈震慑警示作用。
三、评选活动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公开征集阶段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
(二)初选及评审阶段
2024年3月19日至4月初
(三)评选结果发布阶段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
四、征集对象
(略)各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
(略)
五、征集方式:
(略)
(一)请各单位:
(略)
(二)请于3月18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邮箱:
(略)
联系人:
(略)
特此通知。
附件:
(略)(略)2023年度知识产权大事件评选推荐表
(略)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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