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制剂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制剂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
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粉针制剂车间新增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注射用头孢他啶、注射用TD、注射用PS、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头孢替唑钠、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注射用头孢尼西钠、注射用JP,共12种新产品。现有项目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生产能力为1亿支/年,本项目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新增产能0.2亿支/年,改扩建后项目年工作360天,每天工作20h,粉针制剂车间所有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单一产品或多种产品组合生产时,产线设备最大生产能力为1.2亿支/年。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附件1:制剂车间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12.5MB,下载次数0
附件2:粉针验收意见.pdf1.8MB,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签字.pdf195.2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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