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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考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H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服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服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加盖投标单位:(略)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9、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10、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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