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33号)和《
(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
(略)
项目名称:
(略)
金额:
(略)
购买主体:
(略)办事处
定价依据:根据《
(略)),2024武林街道心理服务项目共计肆万捌仟捌百元整。
相关要求:
1、服务对象:
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群体,残疾人之家成员
2、总体目标:
用心理技术加
(略)工作人员
(略)居民的服务能力,进行工作上的赋能;
(略)居民进行心理科普,提升他们的家庭关系,家风建设,提升家庭幸福感;协助培养一支心理志愿者队伍,能可持续的支持到街道的心理工作;服务街道残疾人之家的工作人员和工疗员,为他们提供心理个案咨询和心理团辅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效果。
3、具体产出:
针对人群的心理测量50次
社区居民心理科普2次
亲子,心理沙龙3次
残疾人之家心理团辅3次
心理类家庭教育工作坊2次
心理志愿者技能提升培养2次(协助建设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伍)
心理个案15个
每月值班:街道心理服务站+社区心理咨询室180次
受益人数:总体不少于600人次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5月5日(公示七天),如有异议请联系
(略)。
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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