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人民政府:
你单位:
(略)
一、
(略)农村饮用水工程共包含8个饮用水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1.小寨坝镇南中村中坝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15户580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中坝组乌米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51.79″,北纬27°12′1.25″,最高日取水量68.6m3/d,批复取水量为1.99万m3/年;
2.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7户181人,其取水口位于南中村下沟组檬子树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3.77″,北纬27°10′51.94″,最高日取水量21.5m3/d,批复取水量为0.62万m3/年;
3.小寨坝镇潮水村水流洞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户102人,其取水口位于潮水村水流洞组水流洞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1′39.79″,北纬27°7′39.04″,最高日取水量12.1m3/d,批复取水量为0.35万m3/年;
4.小寨坝镇田兴村石家沟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41户107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石家沟组石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7m3/d,批复取水量为0.37万m3/年;
5.田兴村大
(略)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692户2765人,其取水口位于田兴村大坪组张家沟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7′16.4″,北纬27°07′51.4″,最高日取水量327.2m3/d,批复取水量为9.47万m3/年;
6.瓮沙
(略)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2个村民组共1028人,其取水口位于瓮沙
(略)黄土田泉水,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45.41″,北纬27°09′14.47″,最高日取水量121.7m3/d,批复取水量为3.52万m3/年;
7.亲戚寨村扈家
(略)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现有受益5个村民组894户3244人,其取水口位于亲戚寨村扈家沟机井,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5′59.1″,北纬27°11′42.3″,最高日取水量383.9m3/d,批复取水量为11.11万m3/年;
8.田兴村杨家
(略)人饮工程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现有受益314户992人,其取水口位于上沟水库,取水口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8′20.6″,北纬27°09′32.8″,最高日取水量117.4m3/d,批复取水量为3.40万m3/年;
二、根据审定的《报告表》及评审意见,同意
(略)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水源的取用水方案。除小寨坝镇南中村下沟人饮工程取水方式:
(略)
三、基本同意论证的
(略)农村饮用水工程取水量结果。本次同意年总取水许可量为30.83万m3,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该项目申请的水量满足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的规定,取水项目年取水量满足
(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有关节水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取用水指标基本合理。
四、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你单位:
(略)
五、特殊情况下,你单位:
(略)
六、本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行失效。
(略)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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