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以下简称“
(略)”)获取:
(略)
一、
(略):SNJZ-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
(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
(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
(略)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略)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
(略)
途径:
(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
(略)
方式:
(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略)(以下简称“
(略)”),登录方式:
(略)
(一)
(略)-
(略)操作指南,
(略)操作。在登录、
(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供应商库。
(二)
(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略)操作。
(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
(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
(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
(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
(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略)
CA及签章服务:
(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
(略))。
1.4《
(略)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略)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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