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
(略)凤贵山工业用地(一期)场地平整涉及剩余的砂石土以电子竞价方式:
(略)
一、项目介绍
(略)位
(略)(略)90°方向,直距约11.0km,
(略)。地理坐标:东经119°39'10.63"-119°39'21.15",北纬26°29'37.89"-26°30'00.31"。
(略)南北向长约700m,东西向宽约107m和240m,面积约为202.09亩,场地范围由285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6M至115M。
(略)距离约30M,
(略)距离约50M,
(略)西侧有一条旧村道约3.5KM与G104国道连接。根据厦门地质勘察院提交的《
(略)凤贵山工业用地(一期)场地平整涉及的土石方量复核估算报告》,
(略)土石方总量约为537.47万m³。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以上公开竞价行为经
(略)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
13500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1500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略)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以下账户:
(略)以下账户:
(略):
(略)(略)
数字钱包ID:
(略)4487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罗源支行
(鼓励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
(略)
七、
(略)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6月3日10:00-10: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一)拍卖成交款缴交
因该地块
(略)域与凤贵山工业用地(二期)场地平整项目相连,需按照边坡治理标准进行分台阶开挖,预估压占约262万m³砂石土暂无法开挖,竞得人将预留价款5987万元
(略)域压占的砂石土可开挖时(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价款XX万元(XX万元=成交总价款-5987万元)分两期缴清:第一期在中标后30日内缴纳50%(竞买保证金可抵扣成交价款),第二期在中标后60日内缴纳剩余的50%。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通知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交款票据与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逾期未缴交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二)处置方式:
(略)
1、竞得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砂石土开挖处置(不含被压占的砂石土开挖)。为保
(略)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落地建设投产,竞得人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场地平整示意图完成场地平整工作(详见平整示意图)。
2、该地块临近企业对安全等级要求较高,竞得人应编制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后,方可对该标的范围内的山坡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和平整。
3、待
(略)域可开挖时,在县资规局正式通知之日起,竞得人需在12个月内完成被压占的砂石土开挖处置和场地清理工作。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中标后1个月内一次性足额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2、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
(略)
竞得人需按照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经出让人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一日扣减履约保证金2万元;逾期30日,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15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出让方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四)场地平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审查论证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要求,组织爆破、开挖、平整。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要求,严禁超层超范围平整。
(五)爆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规定、爆破安全规程及经审核的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进行爆破作业。罗源湾
(略)管委会负责,对爆破方案及人员进行严格审核。
(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场地平整施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实施,严格执行水保、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按照生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略)和作业面抑尘降噪措施,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七)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1、该标的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由松山镇人民政府牵头解决,补偿款由政府负责。
2、该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罗源湾
(略)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3、该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借道、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八)其他事项
1、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在
(略)注册成立砂石土处置和经营的法人企业,由罗源湾
(略)管委会负责全程服务保障。
2、竞得人可在周边符合条件的地块或在红线范围内对开采出的砂石土进行加工处置。具体加工场地选址由竞得人与罗源湾
(略)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商议后,按有关规定落实选址。
3、竞得人应服从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涉及审批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4、标的处置完毕后,由出让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用房、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
5、罗源湾
(略)管委会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原合同约定竞得人需无偿提供15万方土方
(略)总医院填方使用,并做好分层碾压工作,原竞得人已无偿提供了部分土方
(略)总医院填方使用。差额部分由新竞得人继续提供(
(略)负责做好对接结算,并督促指导竞得人完成本项工作,填方量按实方测算)。
(九)风险提示
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
(略)
(十)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十一)竞价文件中所有价格皆以人民币为单位:
(略)
附件:1、场地平整示意图(见竞价文件)
2、地形图(见竞价文件)
看样联系人:
(略)
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使用咨询:
(略)、
(略)
(略)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略)地址:
(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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