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
(略)102
2.出租标的物面积及月租金底价
(略)
出租标的物
建筑面积(m2)
月租金底价
(元/月)
1
建筑物
240.99
16869.3
说明:
(1)以上出租标的物整体出租,不作分拆。
(2)如实际拟出租面积与现场实际面积有差异的,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3)承租报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允许承租人将承租场地转租或分租。二、出租年限本标的物出租年限为:5年。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1.意向承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使用出租物业从事非法活动。
四、本项目公示期限本项目招租公告将会在
(略)(略)站(https://
(略).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地址:
(略)
2.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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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竞价1.意向承租人必须熟悉并响应本招租公告及招租方案(见附件1)的全部内容、条款,填写《承租报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密封(意向承租人如为自然人则加盖指模并密封)。
2.《承租报价表》在竞价当天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自行携带进场递交。
3.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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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竞价日期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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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租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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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地址:
(略)
招租人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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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招租方案
2.承租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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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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