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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燕子岭小学扩建工程澄清公告03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E(略)(略)
三、招标人:(略)
四、招标代理:(略)
项目联系人:(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16日
六、澄清日期:2024年5月7日
七、澄清内容:
(略)
章节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7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代建单位:(略)
3.7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代建单位:(略)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获(略)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略)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略)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
(略)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实施期间,总体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在结算时可计取提前竣工费,计取标准为:定额人工单价(含机械台班人工费)按现行定额单价桂建标〔2023〕7号文人工单价为基础乘以1.15倍,2011拆除定额、2021园林绿化定额和2022市政定额按人工基价*1.15倍,以人工调差形式增补,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3变更程序
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及(略)重点办或相关主管单位:(略)
10.3变更程序
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及(略)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或制度等为准,未按文件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完善的工程变更,结算时不予认可。
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总投资超出概算的,未经调概(中央预算内资金除外)前,一律不予结算和核拨超概部分费用。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国家及(略)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以(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承包人因承包本工程产生的工程赶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总投资超出概算的,未经调概(中央预算内资金除外)前,一律不予结算和核拨超概部分费用。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国家及(略)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略)审定为准。承包人因承包本工程产生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明确知悉其同意,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需提供相关结算资料报监理单位:(略)
承包人确认:代建单位:(略)
(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设计变更)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含10%),按照计量的60%支付。(2)承包人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承包人在每次计量后及工程整体竣工后需提供相关计量及结算资料报监理单位:(略)
承包人确认:代建单位:(略)
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略)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略)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5月7日
附件:澄清公告03(双方盖章)-(略)燕子岭小学扩建工程.pdf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附件:[E(略)(略)](略)燕子岭小学扩建工程.GXCF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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