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范围1.项目名称:
(略)
2.
(略):XXFWCQL
(略)
3.项目地点:
(略)
4.项目范围:
(略)提供的资料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完成现场勘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等工作,最终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完成验收报告备案。
二、技术要求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气化炉协同处置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要求,
(略)气化炉协同处置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完成《
(略)气化炉协同处置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2.报告内容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现场监测情况为准,对监测结果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
3.编制完成的《
(略)气化炉协同处置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必须符合适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90个日历日完成。
四、采购方式:
(略)
五、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1);
4.专业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环评工程师不少于3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2)提供2021年以来完成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报告书类)业绩不少于3份。
六、报名及报价1.报名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报名方式:
(略)
3.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略)。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4.报名、报价时间: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报价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5.报价为综合费用,报价为综合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验收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为完成该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2.开标方式:
(略)
八、联系事项1.采购人:
(略)
2.联系人:
(略)
3.联系方式:
(略)
4.邮箱: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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