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6760m2,(
(略)第二污水处理
(略)总占地面积为105200m2,其中
(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m2,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占地面积为61440m2)。建设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一级处理)+改良型氧化沟(二级处理)+絮凝沉淀和V型滤池过滤+紫外消毒”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为4万m3/d,本工程不涉及污水收集管线的建设。
(略)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万m3/d,扩建完成后,全厂处理规模为8万m3/d。
竣工日期:2024年4月
调试日期: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30日
若对本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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