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
(略)
(一)项目的名称:
(略)
九洲生物技术(苏州)
(略)位于苏州工
(略),主要研发生物质环保新材料及生物酶制剂,本项目租赁苏州生物纳米园空置厂房进行实验研发,租赁面积约1139m2,建设年研发功能化学品750kg项目。
本次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项目员工20人,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年工作2000小时。厂内不设置宿舍、食堂,工作餐外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制完成,于2024年2月4日取得苏州工
(略):
(略)(略)X)。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工
(略):H
(略))”对应的九洲生物技术(苏州)
(略)环保助剂研发扩建项目,年研发功能化学品750kg。
(五)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变动。
(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水
由于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主要用水为使用纯水机制备清洗用水,产生的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苏州工
(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吴淞江。已提供证明材料。
②废气
本项目在实验研发、应用测试环节过程中,由于使用一些具有挥发性的物料、由于使用的物料用量较低,统一按照非甲烷总烃计,研发、分析检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排放;应用测试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抹布、包装桶)、废弃产品、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
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抹布、包装桶)、废弃产品、清洗废液、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
(略)
企业设置了一般固废
(略)5m2、危险废物仓库10m2。
⑤其他
(略)已基本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了各类排放口。
(六)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4年4月10日-
(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建设单位:
(略)
①验收监测工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生产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
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略))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规定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略))表2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二级新扩改建规定。
2、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七)项目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略)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
(略)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略)
(1)通过Email方式:
(略)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略)
(3)写信的方式:
(略)
(十)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
(略)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9日。
九洲生物验收报告文本(公示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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