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4〕18号
为保
(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
(略)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
(略)雷
(略)、三
(略)、清
(略)、中心村,
(略)新
(略),
(略)闻
(略),
(略)太
(略),
(略)乘
(略)(详见附件),征收面积约171亩,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
(略)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略)
(略)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与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6日。
特此公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下载
(略)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docx
(略)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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