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杨柳街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一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受
(略)教育局委托,
(略)代理的
(略)杨柳街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条最高投标限价更正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文件规定下浮50%(不得低于50%,低于50%按无效标处理)。更正后: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文件规定下浮50%(报价下浮率应大于或等于50%,低于50%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P41页中的
(略)(3)更正前: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更正后: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应大于或等于50%,低于50%为无效标。
招标文件P45页中的4.无效标条款更正前: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更正后: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下浮率的。
招标文件P64页一、工程概况更正前:3.建筑安装费:约6500万元。更正后:3.建筑安装费:约6000万元。
(略)的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的忽视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略)
2024年05月09日
文件预览:澄清内容.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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