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民政局社会组织
(略)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JL211382M
许可内容:业务范围、章程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1.推动建立商事调解的行业规则、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及其他行业自律性规定,开展商事调解行业研究,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标准等商事调解行业标准,并开展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2.推动完善商事调解员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员专业资质认证体系及标准,并建立商事调解员名册;3.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培训机制,组织会员培训;4.推动设立商事领域专业的调解员专家库,探索建立商事调解专家运作模式;5.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配合,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多方对接,畅通商事调解与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商事调解的特邀调解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调处’格局;6.探索商事
(略)场化运作机制,拓展、规范商事调解法律
(略)场;7.宣传推广商事调解服务,促进
(略)域内外商事调解机构、商事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8.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变更为“1.推动建立商事调解的行业规则、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及其他行业自律性规定,开展商事调解行业研究,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标准等商事调解行业标准,并开展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2.推动完善商事调解员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员专业资质认证体系及标准,并建立商事调解员名册;3.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培训机制,组织会员培训;4.推动设立商事领域专业的调解员专家库,探索建立商事调解专家运作模式;5.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配合,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多方对接,畅通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商事调解的特邀调解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调处’格局;6.探索商事
(略)场化运作机制,拓展、规范商事调解法律
(略)场;7.宣传推广商事调解服务,促进
(略)域内外商事调解机构、商事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8.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9.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许可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有效期限:2028年5月9日
许可部门:
(略)(略)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
(略)民政局社会组织
(略)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编:518107
联系人:
(略)
(略)(略)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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