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
(略)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我局拟批天利国际农业高质量合作示范园0201项目(方案变更),项目位
(略)0201地块。项目变更内容:在原方案报建技术经济指标不得改动的情况下,根据招商的需求对2#厂房、3#厂房、4#厂房内部进行分隔调整,5#配套用房一层厨房内部分隔进行调整。效果图在不改变原有造型的情况下,2#厂房、3#厂房、4#厂房对一层原有大窗调整为小窗,5#配套用房对餐厅出入口雨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厂房、3#厂房、4#厂房内部进行分隔调整,2#厂房由每层一个大空间分隔成两个空间,增加内部分隔墙及疏散走道,货梯处增加货梯厅;3#厂房、4#厂房一层由每层一个大空间分隔成两个空间,二~四层分隔成3个大空间,增加内部分隔墙;5#配套用房厨房部分重新进行内隔墙分隔;具体详见修改后各栋单体平面图。
二、2#厂房、3#厂房、4#厂房效果图对一层原有大窗调整为小窗,5#配套用房对餐厅出入口雨篷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效果图。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
(略)民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
2、公示地点:
(略)
(http//
(略).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略)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略)@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
(略),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
(略),联系人:
(略)
(略)(略)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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