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2024年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节日氛围,现就2024年清明、“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清明期间要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严禁违反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空岗、漏岗;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严禁酒后驾车等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做好监督检查,抓好责任落实,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把好安全生产关。
(略)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廉洁过节、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监督电话:
(略)监督邮箱:
(略)
(略)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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