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各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
(略)营商环境,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向房
(略)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
(略)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决定
(略)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略)签备案实行线上、线下签约并行制度。鼓励房地
(略)签备案业务,
(略)申请办理。以电子签约方式:
(略)
二、买卖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后,开发企业提交电子合同申请备案。
(略)签备案后,根据需要可通过海南省大集中式房产管理信息(扩建)系统和“
(略)(略)签备案证明,或向
(略)(略)签业务窗口申请提供。电子版合同与传统纸质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签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三、
(略)培训,做好电子签合同工作,电子签合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
(略)技术人员或向
(略)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反映(电话:
(略)9)。
附件:
(略)商品房合同电子签约操作说明
(略)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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