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院内制剂乳宁颗粒药品质量稳定,充分发挥药品生产企业技术,成本控制优势。现将乳宁颗粒生产委托至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代加工。请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单位:
(略)
一、项目内容
1、药品乳宁颗粒的原材料与辅料代购买。(药品处方见附件1)
2、乳宁颗粒的加工。(加工流程图见附件2、制剂方法见附件3)
3、原料检测、半成品(中间体)检测、成品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试生产阶段将药品送至省药监局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质量标准见附件3)
4、药品乳宁颗粒包装材料(内铝塑膜包装、包装盒、包装箱)的设计、印刷。
5、
(略)办理院内制剂委托生产批件。(相关要求按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规定)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未列入黑名单;
5.江西符合GMP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具备本次委托生产药品必须的生产设备与生产线;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基础材料:
(1)公司资质(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GMP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略)法人对参与本次调研工作人员的签名授权书及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至少提供一位参与本次调研展示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略)
(5)报价单(见附件4;该项资料,除需提供纸质版盖章,还需要一并提供excel电子版);
(6)其他院内制剂代加工成功案例(如有);
(7)其他相关文件:如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等;
(8)提供承诺书,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医院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9)具体调研时间、地点:
(略)
三、报名地址:
(略)
(略)A228药剂科。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郑重提示:
(略)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参与调研的服务商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我院对该项目的认知。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程序。
附件1
附件2
附件3乳宁质量标准
附件4乳宁颗粒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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