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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采购消防器材一批项目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1-10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1/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采购消防器材一批项目竞价公告信息来源:(略)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提供日期:(略):09【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KNZB(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略)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略)名义参与投标的,(略)(略)公章的授权函,(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投标方资质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略)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以及“(略)(略)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文件获取:(略)
(一)竞价文件获取:(略)
(二)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三)付款方式:(略)
(四)报价币种:人民币。
(五)竞价响应承诺: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对本项目完全实质性响应。
四、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选择1家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注: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一致且最低时,由采购人:(略)
五、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单位:(略)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供应商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废标后续处理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废标后,由采购方确定按价格排名依次确定新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在“三、文件获取:(略)
2.联系人:(略)
(二)获取:(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被授权委托人社保参保证明文件及工作证明文件;
5.股东成员名单资料;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略)(略)(略)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之一即可;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报名可以以邮件的形式发至我院邮箱:(略)
(三)其他事项
1.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略)
2.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略)
3.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一)关于接受报名及投标文件联系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项目具体情况咨询联系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三)本院监督投诉联系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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