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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2-05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略)
一、招录计划和职位信息
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0393名。(略)(略).cn)、(略)(略))或“红星云”、“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略)
(略)首页设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考试录用重要公告、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以及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以后出生)。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7.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略)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略)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定向考录“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或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定向考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略)(市、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4)定向考录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略)(市、区)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略)
(5)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含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6)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按规(略)级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报名。
(7)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略)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略)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略)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略)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可先行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2月。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略)站。2024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17:00,(略)(略)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略)进行注册。(略),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略)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略)
(二)(略)上资格审查
1.(略)站。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略)(略)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略)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略)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略)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应当提前填写《湖南省2024年定向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略)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人员,应当提前与省公安厅警犬基地联系,提交相关资料,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80分)后,(略)上确认与缴费,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略)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24:00,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请登录“(略)”进行确认,(略)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略)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略)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略)识别。
3.网上缴费。(略)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24: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略)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直接与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7:00。(略)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医学类人民警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的职位,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以及艰苦边(略)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警犬技术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2∶1。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略)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略)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7)。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4年3月16日9:00-11:00
申论:2024年3月16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2024年3月17日9:00-10:30
招警专业科目:2024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略)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略)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2024年3月17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略)
(三)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略)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略)上自行下载打印)、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应(略)及服务单位:(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监狱、戒毒单位:(略)
4.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
1.面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略)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又无人递补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略)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不再参加集中面试,以教学试讲为准。
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招警专业科目×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略)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各科目原始分之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按照公布的适当放宽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略),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九、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省、(略)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略)、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略)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做出录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录用程序。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暂缓录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补充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前期出现空缺的职位,经招录机关确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统一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录用。补充录用职位面向参加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公开报名、征集志愿。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前期已参加笔试科目与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相同的报考人员,可以报名。前期参加面试后,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补充录用。补充录用职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集中面试,按公务员录用有关程序择优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栏发布。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关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8)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外省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行为。
(四)咨询电话详见《湖南省2024(略)址》(附件9)。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湖南省2024(略)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3.湖南省2024(略)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4.湖南省2024(略)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5.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6.湖南省2024年定向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7.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8.诚信考试承诺书
9.湖南省2024(略)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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