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部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福建某部的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三、项目概况:福建某部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项目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元)
1
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
主要对单位:
(略)
采取1+1年的服务方式:
(略)
600000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意见建议反馈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
(略)
3.1邮件主题:福建某部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反馈+公司名称:
(略)
3.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
(略)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
(略)
5.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1.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福建某部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相关附件:附件1-5.docx
附件6福建某部2024年零星宣传文体制作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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