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
(略)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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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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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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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工程设计河段位于东桥镇、广寒寨乡境内,
(略)村杨家陂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0′57.250″,北纬27°26′58.807″,上至广寒寨乡郊溪村殷家田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4′57.239″,北纬27°25′51.852″,河道长12965m。草水河支流七丘田河整治范围下至与草水河交汇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1′12.496″,北纬27°27′31.424″,上至东桥镇五峰村光临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2′9.660″,北纬27°29′52.208″,河道长5028m。共计17.993km。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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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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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
(略)段防洪工程验收.pdf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
(略)段防洪工程专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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