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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号楼409单元房屋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1-02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产权人:(略)工会委员会。
二、标的物情况:
1.标的:(略)409单元面积113.66㎡(含杂物间)。
2.租赁底价(含税)5号楼409单元(113.66㎡):14元/月/㎡,首年年租金底价:19094.88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份结算。
3.租赁期限:5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首年月租金。
三、用途:按原用途(住宅)使用。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若中标单位:(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0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国货支行
五、承租竞价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略)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现处于原承租户租赁届满状态。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4.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闭路电视、(略)络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部门的有关法令法规,并自觉做好安全防火、防盗、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利用甲方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0.原承租户中标不享有免租期,新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11.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招租及竞标方式:(略)
八、公告期限: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密封盖章送达地点:(略)
九、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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