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科创城(一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科创城(一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HKG-JS-
(略)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科创城(一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豫州大道以东、
(略)以西、
(略)以南、燕都大道以北
(略)域,项目总投资约87.58亿元,其中前期费用约24.34亿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最终控规及实际建设投资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合作模式:本项目参照“社会投资人+EPC+O”合作模式。
(略),
(略)股权比例:招标人:
(略)
2.6招标范围:片区开发投融资、前期费用投入、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导入及移交等工作。
2.7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暂定为8年,其中建设期6年,运营期2年。
2.8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
(略)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略)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如PPP类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投资人+EPC类项目、基金出资类项目及其他综合开发项目等)业绩。
注:①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投资金额,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业绩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投资金额页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2)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负责人2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分别
(略)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不得兼任;②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
(略)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或“
(略)”网站(
(略).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
(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开标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
(略)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略)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建设局(
(略)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分局)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
(略)(略)4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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