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我中心拟补充征集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报、公正审核、分领域择优选聘。
二、征集范围
现居住在湖南省内,当前或曾经在湖南省内企事业单位:
(略)
三、专家职责
本次征集的专家,
(略)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中心、协同保护部门、企事业单位:
(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
(略)
(三)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四、入库条件
此次征集专家按照领域分为知识产权法律类、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专业技术类、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类、知识产权运营类5类,专家应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进行申报,选报多类的需选择一个作为主要服务专业领域。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端行正,术业专精,热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能够独立从事或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咨询工作。
3.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处分。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两院院士和特聘专家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领域要求
1.知识产权法律类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或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律师执业证或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并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者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在其他企事业单位:
(略)
2.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者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在其他企事业单位:
(略)
3.专业技术类专家。熟悉知识产权知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机械、电子、化学、生物、材料等理工科专业领域技术研发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其他相当技术研发资历和经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4.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类专家,符合本款第1条知识产权法律类专家的相关条件,并具备3年以上境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工作经历。
5.知识产权运营类专家。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具有技术或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实际操作经历,拥有成功的案例或成熟的运营模式。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6月3日。
六、申请材料
本次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一)电子版申请材料。
(略)(https://
(略))完成注册后,
(略)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纸质版申请材料。
(略)中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在系统中导出《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申请表》,打印并经个人签字及所在单位:
(略)
七、征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要求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审核评估。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三)上网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将
(略)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
(四)专家入库。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将最终入选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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