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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与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 - 黔南 发布日期:2024-05-20
所属地区:贵州 - 黔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
(略):P-DY-DTGZ-(略)采购名称:(略)
(略)非招标公告模块,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非招标公告模块找到本采购公告,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并递交应
答文件。
(略)(略)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P-DY-DTGZ-(略).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建设地点:(略)
1.2计划工期:租赁期限半年,合同签订后10天内需达到本项目储能租赁服务的储能效率。
1.3项目概况:(略)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略)相关要求,新建新能源项目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略)自建储能电站项目未投产,(略)的相关要求,(略),因(略)大风坪保留14MW(略)考核储能容量按3MW/6MWh,(略)新能源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购买储能租赁容量为13MW/26MWh。
1.4采购范围:(略)(略)关于开展新能源项目配储确认的通知》(黔电规划〔2023〕174号)。第一条:2021年以来新建的风、(略)装机容量的10%、2小时配建储能,配建储能可采取企业自建、多业主共建共享或租赁。
(略)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略)发电,现需要对外购买储能租赁服务,两个项目合计需租赁26MWh,租赁半年。
1.(略)统招,(略)(略)分签。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2024年3月24-25日,(略)关于大风坪14MW保留运行风电项目、罗甸罗苏光伏项目需履约“新能源配储”的整改通知单。通知要求,若未在2024年4月13日、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对应项目“新能源配储”工作,将会被强制执行“解网”等措施。
目前,(略)的统一规划下,系统内自建的储能项目已立项,其容量可满足近期新能源规划需求,并计划于2024年8月30(略)使用。(略)自建的储能电站未投运以前,(略)整改通知要求,避免对已投产项目造成经济损失,急需按“大风坪14MW保留运行风电项目、罗甸罗苏光伏项目”的容量,租赁储能服务,租赁期半年。
(略)(略)关于开展新能源项目配储确认的通知》(黔电规划〔2023〕174号)。新能源项目配储要求第二点:通过租赁/共享储能解决配储要求的,租赁/(略)储能规划布局要求,结合贵州省能源局下达的《关于2023(略)认定结果的通知》。(略)(略)调度等要求,“新能源配储”(略)内储能电站。当前,贵州省内仅建成少量储能电站,且绝大多少储能电站均仅供其内部关联项目“配储”。为此,(略)对省内所有8家主体储能电站调研,其中明确回函表示不提供储能租赁服务的5家,不满足租赁容量或不同意短周期租赁服务的2家,同意短期租赁且可用租赁容量的仅1家,为“(略)”。
因本次采购需求紧急,且储能服务属于新型服务,市场非常不具备竞争性,采购潜在供应商少且单一。按照《(略)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符合性的规定来看,满足“(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第二十四条如下内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5.联系方式:(略)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业务投诉电话:(略)-(略)业务投诉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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