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项目所
(略):内蒙古
(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一、招标条
(略)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地方配套,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县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项目起点居力很镇西大桥西桥头,终点止于G5511
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全长7.413公里。
(略)进行加宽,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
(略)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全宽12米,路面宽10.5米,
(略)面。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2)QQKCSJ-202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2QQKCSJ-2024-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两种勘察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4最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中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2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县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
(略)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况1.县道414乌兰浩特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项目起点居力很镇西大桥西桥头,终点止于G5511乌兰浩特南互通立交连接线,全长7.413公里。
(略)进行加宽,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
(略)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全宽12米,路面宽10.5米,
(略)面。2.
(略)工程名称:
(略)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两种勘察资质中的任意
一种情形:(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4最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中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三.评审办法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四.报名方式:
(略)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到邮(
(略)@qq.com)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c、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
(略)
话(
(略))及邮箱:
(略)
竞争性磋商电子版文件发到供应商邮箱:
(略)
发布:
(略)(
(略));
(略)(
(略).cn);内蒙古
(略)(略)站(
(略).cn/)。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略)联系人:
(略)
呼
(略)联系人: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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