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教育局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受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现进入证书制证阶段。本次认定工作中通过认定222人,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共7天。监督电话:
(略)7。
一、领取时间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请于2023年6月3日至6月6日(9:00—17:00)到
(略)政务大厅领取。
二、领取地点:
(略)
(略)窗口。
三、领证时需携带的凭证
(一)本人领取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委托代领的申请人需携带:
1.委托书一份;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为维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委托代领的申请人请准备好以上三种资料才能领取证书,缺一不可。
四、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将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步发放,申请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教育局联系电话:
(略)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
(略)
附件:《2024年
(略)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024年
(略)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略)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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