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以下简称“
(略)”)
(略)一户不良债权,债权本金
(略).00元,利息
(略).67元。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4年3月20日):
(略)
债权名称:
(略)
所在地
币种
本金(元)
利息(元)
债权截止日
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1
(略)
绍兴
人民币
(略).00
(略).67
2024年3月20日
1.湖北
(略)110.77亩住宅用地抵押2.湖北省
(略)凤
(略)花园48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6464.96平方米)抵押3.石晶、石昌佳夫妇、石磊夫妇保证担保
停业
注:公告列示的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作参考,
(略)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与交易联系人:
(略)
就该不良资产出售事宜,
(略)先后于2024年3月21日在《国际商报》
(略)网站刊登处置公告,于2024年5月7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刊登交易公告,向社会各界推介该不良资产。在我司规定的期限内,已有竞买方报名。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我司根据有关规定补登本公告,诚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债务人及担保人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略)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
(1)向我司咨询不良资产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不良资产公开转让程序相关信息;
(2)向我司提交我司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
(3)报名参与竞拍并缴纳相关保证金。
若在公示期内未有其他合格投资人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将按照拍卖流程相关规定,将前述出具有效报价的竞买方确定为受让方。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件地址: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略)(
(略)监察部)
(略)1(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止。
(略)
(略)
[2024]年[5]月[22]日
(略)2024年05月21日
(略)一户债权的补充公告.doc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