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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24多彩至扎青公路工程DZ-SG1、DZ-SG2、DZ-SG3施工招标信息公开

所属地区:青海 - 玉树 发布日期:2024-01-03
所属地区:青海 - 玉树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1/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首页>交通信息>招投标信息公开
省道224(略)工程DZ-SG1、DZ-SG2、DZ-SG3施工招标信息公开
玉树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01月03日
1.工程概况
(略)线全长120.800公里,(略)面0.33公里,(略)面91.590公里,(略)面28.880公里。全线维修利用大桥293米/2座,维修利用中桥893.7米/20座,拆除重建中桥32米/1座,维修利用小桥556.6米/30座,维修利用涵洞31道,清淤利用涵洞45道,拆除重建涵洞9道,新建涵洞8道。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DZ-SG1/DZ-SG2/DZ-SG3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DZ-SG1/DZ-SG2/DZ-SG3标段)
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DZ-SG1/DZ-SG2/DZ-SG3标段)
近五年内(2019年01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日)(略)工程施工业绩,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略)(略)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DZ-SG1/DZ-SG2/DZ-SG3标段)
1、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略)(略)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略)站截图)
3、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略)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各种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略)站截图)
5、2021年01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或严重处罚记录;
6、(略)(略).cn/)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略)站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8、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9、经信用中国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略)站截图)
主要人员要求(DZ-SG1/DZ-SG2/DZ-SG3标段)
人员
人数
资历要求
备注
项目经理:(略)
1
(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略)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单位:(略)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公开时间
2024年01月04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2024年01月03日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略)
(略)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略)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略)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形式提交,格式以提供机构格式为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略)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略)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略)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略)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或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略)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略)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略)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略)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25~40分;主要人员25~40分;技术能力10~20分;履约信誉15~25分。
施工组织设计:4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0分
履约信誉:19.0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略)
资格与业绩:11分
财务能力:5分
(略)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略)
(略)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略)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说明:招标人:(略)
评分标准
说明:招标人:(略)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略)(1)
施工组织设计
40.0分
关键工程的
施工方案、
方法与技术
措施
15分
一般得9-10分,较好得10-13分,合理得13-15分。
总体施工组
织布置及规
织布置及规

5分
一般得3-3.6分,较合理得3.6-4.3分,合理得4.3-5分。
工期保证体
系及保证措

3分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4分
一般得2.4-3分,较合理得3-3.4分,合理得3.4-4分。
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及保
证措施
4分
一般得2.4-3分,较合理得3-3.4分,合理得3.4-4分。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
证体系及保
证措施
3分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文明施工、
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及保
证措施
3分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
事故应急预

3分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略)(2)
主要人员
25.0分
项目经理:(略)
职资格
15分
任职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任
职资格
10分
任职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条件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
0分
履约信誉
履约信誉
19分
满足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3.3款信用等级评定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了“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信用中国”、“(略)”网页截图的得15分。(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略))评为信用等级AA的投标人得4分,信用等级A的投标人得2分,信用等级B的投标人得0分,信用等级C的投标人的-2分,信用等级D的投标人的-4分。
业绩
资格与业绩
11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且每提供一项近五年完成类似业绩的得5.5分,共1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
财务能力
5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得满分5分,不满足要求的得0分。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份完整的财务报表即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关于“履约信誉”招标人:(略)
第1条评标方法补充以下内容: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批招标项目)中,当同一投标人进入前3名的标段数量大于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应按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各标段评标基准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后的最新排名顺序,首先确定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各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各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中标候选人格确定原则如下:
保留排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排序在后标段的排名;
(2)排序相同时,优先保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排序相同的标段均为联合体投标或者独立投标时,则保留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
(3)当某标段排名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排名。
中标候选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不平衡报价情形且须调整不平衡报价的,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各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原则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经招标人:(略)
(1)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须与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前的投标报价保持不变(须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致);
(2)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固定价格子目除外)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130%、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70%;
(3)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计算: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4)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25分技术能力:0分履约信誉:19分资格与业绩:11分财务能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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