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至2027年汽车租赁配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略):HCZB
(略)
1.
(略)2024年至2027年汽车租赁配驾服务项目已获批准,
(略),
(略)。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略)
2.2招标范围:
(略)2024年至2027年汽车租赁配驾服务项目,
(略)自有车辆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用车需求时,提供汽车租赁配驾服务,
(略)通知后按时准备好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中标人对车辆及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2.3项目概算(含增值税):年度概算金额为80万元/年,三年概算金额为240万元。
2.4服务期限:3年,
(略)服务评价一年内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3次(含)的,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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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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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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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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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公司成立时间在2020年之后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略)的财务状况表或财务报表说明)(2022年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赋验证码)。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6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未被列入:①
(略)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
(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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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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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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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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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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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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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12日10时00分,
(略)(
(略)A座15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https://
(略))、《
(略)》(
(略))、《国家烟草专卖局》(
(略).cn/)上发布,
(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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