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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辆报废机动车辆整体转让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126辆报废机动车辆整体转让
(略)
XZ202405HN301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5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6月4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南省(略)
(略)
标的名称:(略)
评估数量
评估总价
挂牌总价(不含税)
竞买保证金
1
126辆报废机动车辆
126
301357
301357
90000
标的情况
拟资产报废处置所涉126辆机动车辆为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扣押车辆,包括三轮农用车、农用拖拉机、轿车、货车及卡车等126辆车辆,该批车辆现露天存放在(略)鹿回头、亚龙湾、荔枝沟及(略)露天扣押车场。以上车辆均为交通处理扣押车辆,车辆已公告超期无人认领,且车辆露天停放,日常缺乏维护保养,车辆外形陈旧破损、锈蚀严重、可能存在车辆不完整、零件缺失等情况,以现状为准。
详见评估报告及《拟报废处置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特别告知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5万元。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略)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车辆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经济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拆卸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拆解车辆需要在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的场地中进行,按规范进行拆解、储存、运输。
5、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以及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7、受让方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接受转让方监督。
8、受让方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以外的零部件相关处理应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9、本次报废车辆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评估情况
评估价格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3月15日
评估机构
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略)公安局关于对逾期未处理违法车辆进行报废处置的函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财政局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标的数量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略)
1、在《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报名需缴纳9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2024年6月4日17:00前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受让方应将不足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海口分行
(略)(略)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略)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略)络竞价的方式:(略)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略)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略)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5、重要提醒:(略)环境,(略)络正常((略)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略)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略)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6月4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略)站((略))E交(略)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6、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略)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的;
(6)未按照《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

竞价安排
(略)
标的名称:(略)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126辆报废机动车辆
5月22日9:00
6月5日9:20
(略)
120秒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略)
单位:(略)
(略)3楼6号窗口
(略)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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