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副食)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副食)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略)
征集人地址:(略)
征集人联系人:(略)
征集人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略):青海诚鑫框架(服务)(略)
适用采购人:(略)
采购需求:
(略)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新鲜猪肉
94%
2
采购清真牛肉、羊肉、牛肉肠、鸡肉、鱼等
94%
3
蔬菜(包括时令水果、元宵、粽子、月饼等季节性食品)
94%
4
调料、食品、调味品、冷饮及干货等副食品
94%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4),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包1、3、4】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3、经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查询截图)4、单位:(略)
2024年5月8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