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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农院路2号明秀西路临街铺面北侧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4-383)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略)址:(略).cn/#/projectDetail/93772c09f(略)b08085f826620af.html

项目名称:(略)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略)(略)临街铺面北侧空地公开招租项目
(略)
GXCQJY24-383
挂牌价格
63,504.00元/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5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8日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略):(略))C(略)临街铺面北侧的空地。参考面积1512㎡(2.27亩)。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名称:(略)
参考面积(㎡)
标的现状
租期
(年)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经营范围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略)(略)临街铺面北侧空地
1512
空置
3(含3个月免租期)
63,504.00
10,000.00
只能作为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使用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注册地(住所)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旺
注册资本
24297万元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
——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52461X5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3,504.00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略),无息。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经营责任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承租方的履约保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在承租方已交清本合同约定的及因本租赁行为产生的应由承租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还租赁场地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及时交租或日常维护工作不及时,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承租方仍应支付不足部分,若抵扣后履约保证金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金按年收取,先交后租。第1年的租金应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往后每年的租金应在每个年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下个年度的租金。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次招租不接受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和自然人竞租。
3.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略)查询);
4、提供“(略)”((略).cn)查询竞租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5、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标的状况确认书;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略)查询);
4、提供“(略)”((略).cn)查询竞租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5、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标的状况确认书;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略)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均按现状出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经营期限为3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缴纳第1年的租金。
3、经营范围限定为: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
4、按年计收(提供三个月免租期),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租金按年缴纳,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需在每个年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5、由承租方出资对空地进行进行废物清理、地面硬化、安装设备设施和日常经营管理,进场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安装方案等。
6、水电费按季度收取,具体缴纳金额以实际使用为准。
7、停车场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保安制度良好,租赁期间承租方确保停车场24小时驻点人员负责日常看护管理和维护((略)的设备升级)。出租空地范围内新装修地面开挖和硬化、设施设备维修如场地下埋水管管道补漏、水电排污管道的疏通与整改、地面修缮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出,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使用。
8、承租方进场后所经营项目必须向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审核后才能开展经营项目实施。(略)、出入口门岗道闸等,(略)的安装、改造等,经出租方审定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履约保证金:8000.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场地修缮、创城整改、疫情卫生及日常管理等等的后备保障,如承租方不能及时交租或日常维护工作不及时,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10、承租方租赁的场地安装的所有设备用电自行与供电部门申请安装,用电费用自行向供电局缴纳。
11、本出租场地经营范围:限定用途只能作为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使用,经营范围必须是无污染、无噪音、不违反环保规定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业务。违反上述业务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违约责任及对出租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2、在竞租报名前需充分(略)场竞争及周边环境,成交签订合同后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交租金,提前退租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还。
13、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火、防毒、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后果、经济赔偿及罚款由经营者负责,与学校无关。
14、承租方确保投资建设的设备和建筑物安全可靠,认真做好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员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自行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15、承租方要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办理齐全,费用自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16、承租方经营过程中负责对学校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17、租赁期内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18、出租的场地不得用于停放交警扣罚车辆、违规停放的车辆或僵尸车辆自行拖车解决,非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车辆损坏或者丢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场地内(与停车车主)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责任主体为承租方,与出租方无关。
19、如因政府征收、收储、征用租赁房屋、出租方因教育教学需要回收铺面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政府支付的补偿金中属于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归出租方。
20、承租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并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租赁合同,(略)面临时施工围挡、汛期、雨季导致租赁场地内涝或由于自然刮风坠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租金或要求出租方补偿((略)政府有相关依据文件除外)。
21、因本次公开招租行为而产生的(略)场价值评估费用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场地涉及有关部门所有手续办理、协调、垃圾清理等进场准备、前期工作和所有费用都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和承担。
22、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对出租场地进行合法管理使用,不得转租、转包、分租、转让、转借、联合租赁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方。有此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3、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种创建活动和工作任务,及有关部门规定控制污水排放及噪音污染等内容,出租方及有关单位:(略)
24、如遇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举行大型活动(以出租方正式通知为准)需使用场地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活动需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减租费用。
25、租赁场地范围内的保洁、绿化由承租方负责,保洁、绿化工作必须达到有关部门的管理标准。因内涝产生淤泥的,承租方必须在洪水退后7日内完成清淤工作,一个月内恢复租赁范围内损坏的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使用性质(用途),承租方如因实际使用需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装修方案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装修需向政府部门报批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报批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者许可证。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出租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承租方须配合检查并按出租方的要求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9、(略)联系地址:(略)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1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8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略)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略)
(略)(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略)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略)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4:租赁合同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王女士
(略)
(略)(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霍女士
(略)
(略)
交易机构传真
(略)
地址:(略)
1、广(略)
2、广(略)(略)旁)(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略).cn)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略)上报名。
(略)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略)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略)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略)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略)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略)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略)
(略)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略)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略)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略)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附件:附件2:承诺书24-383.doc附件:附件4:场地租赁合同.docx附件: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24-383.docx附件:附件4:场地租赁合同.pdf附件: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4-3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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