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资产处置
公告
(略)债权,截至2024年03月20日,债权本息共计180.4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40万元,利息40.43万元。企业所在地
(略)。债权担保措施为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
(略)
(略)债务人债权金额本金利息保证人情况抵押物情况
(略)(略)曾伟青、蔡美清曾伟青及配偶蔡美清名下位于
(略)的商住房,其中商铺建筑面积107.04平方米、住宅面积829.71平方米。
合计
(略)
(上述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已下达的裁判文书为准)现拟对上述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予以公告。
本次资产处置的交易基准日为2024年03月20日。
交易条件为: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2024年05月14日起至5月23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余先生,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4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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