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略)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4〕6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进行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具体如下:
1.专任教师。
2.专职辅导员。
3.经学校审批通过的校内兼课教师。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略)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
(略)体检合格。
4.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略)组织的“校本”部分岗前培训学习并通过考核。
(2)参加辽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的“通识”部分岗前培训学习及考试,并取得《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申请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可免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程序及要求
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方可进行认定,
(略)上报名的,一经核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处理。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5月23日-5月30日)登陆“
(略)”(
(略).cn),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略)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略)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略)上报名可参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须知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用户手册V1.0(申请人)》(附件2)
(略)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专业必须与某一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辅导员申报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
(3)网上报名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因此,
(略)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4)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个人承诺书》(
(略)上申报页面下载,
(略)),其中“个人承诺书”需手写签字并拍照上传,
(略)上报名无法成功。
2.申请人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将认定所需材料按要求、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按附件3示例打印粘贴)
(略),具体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略)上申报后直接打印(A4纸打印,确保《个人承诺书》
(略),且位置正确、签名清晰)。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竖版)。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学段的学历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以后取得的证书有效。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6)《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申请人如果已经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且报告已出,需按照体检报告内容如实填写此表,并将体检报告结果附后同时上报。如果体检未进行或未出报告的需自带体检
(略)(略)公章,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网上注册和材料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照片(含电子版)均出自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略)。
(8)申请人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5,以“部门+姓名”命名),并将Excel电子版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
(略)。
3.学校审核
学校完成对申请人认定材料的审核,审核后的申请名单经公示后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学校审核通过后,待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按照辽价发〔2018〕95号文件规定,每人缴费180元,具体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
(略)
缴费成功人员需参加由辽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方式:
(略)
5.辽宁省教育厅审批验印
学校将认定材料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履行高校教师资格证验印手续。
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后,教师资格证书将由学校统一领取后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证书发放工作后,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加入学校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微信:
(略)
2.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5月30日11:00前
3.材料报送地点:
(略)
4.联系人:
(略)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须知及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
附件3:档案袋封面粘贴示例(A4竖版).doc
附件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
(略)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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