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
人员名单的公示
经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
吴延芬等237名教师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符梦云等50名教师具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黄小翠等2名教师具备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庄蕴彬等4名教师具备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24日至6月1日(不含节假日)。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可在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
(略)
附件:1.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一级教师)
2.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二级、三级教师)
3.2023年度
(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
员名单
(略)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一级教师).xlsx附件2:2023年度
(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二级、三级教师).xls附件3:2023年度
(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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