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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兴安盟全盟连锁及零售药店“智能支付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兴安盟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兴安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兴安分行兴安盟全盟连锁及零售药店“智能支付终端”(略):A(略)Z(略)
1.招标条件
(略)兴安分行兴安盟全盟连锁及零售药店“智能支付终端”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略)兴安分行,(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采购内容:连锁及零售药店“智能支付终端”及“运维服务费。
注: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2.4交(付)时间:供货方在收到需求方提供的交货清单之日起180天内按照指定地点:(略)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项目总预算为154.17万元,其中:“智能支付终端”设备112.05万元,5年运维服务费42.12万元;设备控制单价4980.00元/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略)
3.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3.6投标产品须提供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3C证书或CQC产品认证证书、SRRC证书、RoHS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3.7投标产品必须与内蒙古(略)(略)完成对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Ⅲ类)技术规范(V2.0)》的相关要求,并具有国家认可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招标中标的5家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检测单位:(略)
3.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略)六楼招标四部或邮箱:(略)
4.2报名时需提供:
(略)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略)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略)
(略)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略)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写声明函;
(略)投标产品须提供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3C证书或CQC产品认证证书、SRRC证书、RoHS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复印件)
(略)投标产品必须与内蒙古(略)(略)完成对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略)请各投标单位:(略)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本项目可邮箱:(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由报名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略)(略)028808
(略)(略)5
5.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开标前15日发送至(略)@163.com邮箱:(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30,地点:(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和《(略)》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080
电子邮箱:(略)
注: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略)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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