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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杏锦路181号113-2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5-22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113-2商铺公开招租公告时间:(略):38微信:(略)
(略)113-2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厦地铁资产招〔2024〕21号
(略)拟对(略)(下称“本项目”)1处商铺(下称“标的房产”)以网上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房产信息
标的
(略)
商铺位置
计租面积(平方米)
租赁业态
标的1
1楼
113-2
41.21
配套
说明:
1.计租面积作为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及其他需要按照面积计算费用或款项的计算单位:(略)
2.租赁范围见附件1《商铺位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
二、租金底价、租赁期限及竞租保证金
标的
月租金底价
(元/月,含税)
租赁年限
(年)
装修免租期
竞租保证金
(元)
标的1
5375.3
3
1个月
16876
说明:
1.竞价幅度:按照月租金底价标准执行,每次加价不低于200元。
2.租赁期限起始日:自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装修期给予免租金优惠(自商铺交付之日起算),但该期间仍需支付综合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等能源费用。
4.递增率:第【1、2】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执行,第【3】个租赁年度起,每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分别在其上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三、履约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单价*3个月计算。
四、物业管理
本项目由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是商铺内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中选人按照计租面积缴纳综合物业服务费(15元/㎡/月,含税),水费、电费按实际发生结算。综合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均自商铺移交之日起计算。
五、费用支付
1.履约保证金: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2.租金:先付后用。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预付租金(按中选月租金*3计算),预付租金可逐笔冲抵装修期满后的应付租金,直至冲抵完毕。除首期租金支付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中选人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上一个自然月度的【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支付周期的租金。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
3.综合物业服务费: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对应的服务期间为商铺移交之日起至首期租金覆盖期间截止日。中选人应当于商铺移交后【7】日内向招租人支付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
六、招租方式:(略)
公开招租,(略)(略)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七、(略)
1.公告发布:(略)(略)(略).cn/)、(略)官网((略).cn/)(略)(https://(略).cn)。
2.(略)(略)
3.结果公示:招租人确定中选人后,(略)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八、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略))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竞租:
(1)(略)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的;
(2)(略)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3)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刑事处罚;
(4)(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6)近五年存在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7)(略)企业内部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九、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
1.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2024年6月5日17:30前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2.注意事项:
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3.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厦门湖里支行
(略)(略)(略)
注意:全部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二)报名确认
1.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略)竞租规则》《(略)用户操作手册》《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4)。
2.竞租人须在2024年6月6日9:30前向招租人提交《(略)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
3.材料提交地址:(略)
4.联系人:(略)
(三)竞租资格评审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评审。招租人将通过(略)(略),未通过资格评审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网上竞租须知
1.(略)操作培训时间:2024年6月7日9:30-10:30。
2.网上竞租时间:2024年6月7日15:00-16:00。其中: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6-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15:31-16:00为原承租人确认续租阶段(如有)。
十、其他
(一)(略),未设立抵押权。
(二)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标的商铺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商铺用途以及商铺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三)商铺仅限于承租人使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商铺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亦不得以合作经营等方式:(略)
(四)中选人为自然人的,中选人可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以承租商铺地址:(略)
(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承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其承租的商铺能否实际办理相关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消防报建(如有)等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六)承租人返还租赁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原状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即交还的商铺应达到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付商铺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但是经甲方同意按现状接收的除外(如甲方同意按现状接收的,甲方无需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七)根据《(略)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八)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装修改造、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与《房屋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
1.商铺位置示意图
2.《(略)竞租规则》
3.《(略)用户操作手册》
4.《租赁合同》
(略)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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