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
(略)成渝预制菜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一期)
施工补遗一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单位:
(略)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如下: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略))第
(略)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现修改为: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略))第
(略)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如下: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略)
第1种方式:
(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
(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略)
现调整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市场价格调整范围按照《遂宁工
程造价信息》表中可调整价格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略)
第1种方式:
(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
(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截止日前28天。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略)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单位:
(略)
特此补遗!
(略)
2024年5月24日
补遗/
(略)文件类型文件名称:
(略)
1技术标文件(招标)遂宁
(略)成渝预制菜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一期).ZBJ
(略):26:37
2其他文件“遂宁
(略)(1).zip
(略):26:15
“遂宁
(略)(1).zip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朱婷婷 |
|
【联系电话】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