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推荐2024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及第二十批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人员的通知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3-25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3/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各单位:(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用人单位:(略)
一、2024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服务(略)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略)建设使命任务,聚焦(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为主的六“新”产业,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为主的六“特”产业,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为主的六“优”产业和教育、医疗、水利、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事业发展需要推荐。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上进心和较大培养潜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近5年来,科研和工作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已参加过“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或1年期赴外访学研修活动的,或因单位:(略)
(三)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略)、市产业发展急需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员,(略)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略)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主要参与人、重点项目主持人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由个人进行申报、所在单位:(略)
(五)访学单位:(略)
访学时间预计从2024年9月开始至2025年8月结束,具体时间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确定。“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接收单位:(略)
(六)工作要求
1.个人申报前要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自己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自行查询目标研修单位:(略)
2.推荐人员要认真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近
5年科研和工作业绩简表》(“工作单位:(略)
3.推荐人员所在单位:(略)
二、第二十批(略)“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人员推荐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科技、农林、水利、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领域,严格按照人选基本条件进行推荐。入选(略)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
(二)人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基层的精神;
2.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在教学医疗科研和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3.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医疗卫生类需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教学类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略)重点产业发展急需培养的专业人才,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近3年已参加过“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或半年期以上赴外访学研修的,或因单位:(略)
(三)研修时间
根据人选条件、研修内容等研究确定,一般为6个月或1年。研修期为1年的,具体时间从2024年9月起至2025年8月底结束。研修期为6个月的,具体时间从2024年9月起至2025年2月底结束;2025年3月起至2025年8月底结束。
(四)研修方式:(略)
采取全脱产方式:(略)
(五)推荐程序
由个人进行申报、所在单位:(略)
(六)接收单位:(略)
(略)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略)
(七)经费资助
(略)党委人才办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6个月1万元)核拨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员的食宿补助、导师工作补助、科研课题及调研费用等。培养经费由接收单位:(略)
(八)工作要求
1.请各用人单位:(略)
2.推荐人员所在单位:(略)
联系人:(略)
附件: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近5年科研和工作业绩简表(2024年度“西部之光”)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5.“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银川经济技术(略)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年3月25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