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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需求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5-28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名称:(略)
(一)服务期限:两年
(二)运营金额:报出总价、各站点的分项报价及依据
(三)运营范围:
1.(略)污水站共7个:陵园西里56号总院1个,东圃分院((略)3号)1个,珠江新城门诊((略)之二)1个。
2.定期设备维护,按国家排污证及相关规范开展污水运营。
3.运营管理项目地点:(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近三年审计报告,如公司于2022年后成立,请提供最近年份的审计报告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略)
3.参与本项目的产品注册证及厂家三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报名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报名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报名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配套资质文件并扫描成PDF文件一并提交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公司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加中标通知书为准,(略)、价格等重要信息,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应将耗材列清单并报价,提供发票复印件)、参与本项目的产品介绍和服务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线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7:00
在报名时间内,将本公告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报名资料文件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档(Word格式或PDF格式)发至邮箱:(略)
注:必须将所有资料按上述顺序整合成一个文档。
四、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时间:8:30-12:00;14:30-17:30
(略)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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