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项目(2023、2024年省级地价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项目(2023、2024年省级地价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项目(2023、2024年省级地价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377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336,000.00
最高限价(元):33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及省级汇总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及省级动态监测指标汇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
(略)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7、完成省级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年度汇总工作,编制《辽宁省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
(略)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辽宁省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辽宁省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辽宁省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3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4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5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6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7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文件要求,拟开展葫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甲方委托负责葫
(略)地价监
(略)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
(略)
1、划分监测范围;
2、划分
(略)段;
3、布设监测点;
4、监测点信息数据采集;
5、完成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
6、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三、主要依据及质量标准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略));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略));
3、《关
(略));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
(略))。
四、项目成果
1、城市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成果;
2、《葫
(略)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成果交时间要求
(1)投标人须在7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1、2季度及2024年第1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在10月20日前上报2023年度第3、4季度、2024年第2季度
(略)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葫
(略)202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投标人须在2025年2月20日前上报2024年第3、4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及《葫
(略)2024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3、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项目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且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月已完成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的公示内的名单中(不含未完成备案变更),且能保证至少8名注册土地估价师参与项目工作(含外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七个包组,兼投不兼中。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
(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
(略)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1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1415_pL9SML.jpg)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