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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5-2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略)增资项目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20%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1个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75000.000000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略)
(略)(略)
(略)(略)
投资方---20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1.增资达成条件:如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则增资达成:(1)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2)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3)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合同达成一致。2.增资终结条件: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增资终结:(1)增资信息正式公告及延长信息发布期满,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所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均未被确认为投资方;(3)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合同达成一致;(4)增资企业提出终结申请。
募集资金用途青岛LNG项目后续扩建项目提供支持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详见《(略)增资项目之实施方案》。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总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2.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含)止,增资企业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3.其他信息详见增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4]第0200号)、增资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3]第0292号)、增资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尤振(西)审字[2022]第049号)等备查文件。
融资企业简介
投资价值描述
融资方基本情况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吴斌成立日期(略)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00(人民币)
(略)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略)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略)董家(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560万吨/年***乙烷21万吨/年、混合轻烃19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期限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在青岛港董家(略)液化天然气(LNG)码头泊位,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略)内((略)域)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经营许可期限以港口经营许可证期限为准);在青岛港董家(略)LNG码头(略)1#泊位(8-27万立方米LNG船),作业方式:(略)
股东个数2职工人数174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63676.319581万元301098.101272万元362578.218309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23461.073866万元21316.424896万元16349.940158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87044.206951万元339815.744602万元347228.462349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11668.557519万元8862.171540万元6733.914358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75237.885910万元257698.538959万元417539.346951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64480.282809万元79386.231000万元59218.169319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9325.005979万元257115.073988万元372209.931991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6947.760344万元12680.866899万元9428.506517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略)[(略)69286X1]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略)(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略)(略).cn/zhzxgk/查询结果及信用中国https://(略).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6、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略)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略)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3.(略)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略)支行
4.(略)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5.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略)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略)
(略)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7.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合同等文本,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8.(略)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略)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出资,货币币种须为人民币。
12.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投资,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代持、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方式:(略)
13.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业绩承诺、收益保证、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14.意向投资方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并于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承诺包括以下事项:
(1)本方承诺自身股权结构明晰,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近五年内不存在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
(2)本方具备稳固的政企关系,同意自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3年内,持续为增资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协调沟通、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的支持。
(3)本方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各级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中不包括经营LNG接收站的相关业务,与增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4)本方拥有天然气、燃气、供热业务及延伸产业链的关联业务资源,并能与增资企业产生业务协同,为增资企业未来储气能力扩建提供支持。
(5)本方成为增资企业股东3年内,利用自身综合资源优势,协助中国石化在增资企业所在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终端业务、(略)建设、燃气集中供暖等业务的开展。
(6)本方同意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若自身存在天然气采购业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增资企业的相关产品。
(7)本方同意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为增资企业业务发展提供多种方式:(略)
(8)本方同意自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5年内,未经增资企业原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9)本方承诺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接受增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10)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增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公告之全部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尽职调查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和产权交易所有权扣留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
(11)本方承诺本次增资所涉增资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理财产品等情形,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12)本方承诺在被确定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合同,并按照增资合同的规定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允许联合投资否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64770.0万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期限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略)收款单位:(略)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略)
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4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2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对应持股比例、本项目公告要求)),信息发布终结,说明:则采用协议成交方式:(略)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略)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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