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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5-29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S110000A(略)1)
各潜在投标人:
(略)(略)(略)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监理澄清公告如下:
1.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中3.1:“具有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已竣工的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修改为:“具有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已竣工的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2.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略)(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是指:已竣工的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是指:已竣工的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
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公共建筑是指:公建建筑((略)、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修改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记录表A--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类似监理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修改为:“近5年(2019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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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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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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